徐某
曹湘宇,湖北三峡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京海,湖北三峡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某,现羁押于广东省韶关监狱
<\/div>原告徐某。
<\/div>委托代理人曹湘宇,湖北三峡律师事务所律师。
特别授权代理。
<\/div>委托代理人李京海,湖北三峡律师事务所律师。
特别授权代理。
<\/div>被告周某,现羁押于广东省韶关监狱。
<\/div>本院在审理原告徐某与被告周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原告徐某于2015年3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款 的规定,裁定如下:<\/div>准许原告徐某撤回起诉。
<\/div>本案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徐某负担。
<\/div>审判员刘小云<\/div>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div>书
记员钟霞<\/div><\/BODY><\/HTML>"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款 的规定,裁定如下:<\/div>准许原告徐某撤回起诉。
<\/div>本案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徐某负担。
<\/div>审判员刘小云<\/div>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div>书
记员钟霞<\/div><\/BOD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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