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徐某某与李某某、李某某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徐某某。
委托代理人王会杰,河北王会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某某。
被告李某某。
原告徐某某与被告李某某、李国同为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现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徐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徐某某负担。

审判员  王玉凤

书记员:许盛彬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