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
张立果(河北华旗律师事务所)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某中心支公司
延旭东
原告徐建,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遵化市平安城镇刘各庄村。
委托代理人张立果,河北华旗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的代理。
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某中心支公司。
负责人李兆祥,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延旭东,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化支公司职工。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的代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徐建诉被告刘振保、盛道平、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某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大地财保唐某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于2012年11月6日以被告刘振保、盛道平住址不详、无法送达法律文书为由,向本院提交撤回对刘振保、盛道平的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徐建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应予准许。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徐建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徐建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应予准许。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徐建撤回起诉。
审判长:陆文江
书记员:冯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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