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张家口市纬一锅炉制造有限公司、张家口市世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审原告(原审反诉被告)
张家口市纬一锅炉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街1号。
法定代表人夏栩飞,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慧贤,
河北正硕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原审反诉原告)
张家口市世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211号。
法定代表人郭炜,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玮,
河北震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原告(原审反诉被告)
张家口市纬一锅炉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一锅炉公司)与原审被告(原审反诉原告)

张家口市世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方开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均表示庭下调解,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县规定,裁定如下:

审判员 武剑虹

书记员: 乔瑞乐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