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张某某与王会东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申请人:张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住址:海伦市海伦镇。委托代理人:张玉,黑龙江匡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张野冰(系张某某亲属),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住址:海伦市海伦镇。被申请人:王会东,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住址:海伦市。

申请人张某某于2017年5月13日向本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王会东所有的货车(车牌号号)予以查封。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张某某��提供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张某某的申请。

审判长  王承志
审判员  李福坤
审判员  王宏智

书记员:宗睿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