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张厚利、姚建军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上诉人(原审被告)张厚利,男,1970年3月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无业,现住黄骅市。
委托代理人武文昭,河北建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姚建军,男,1972年6月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黄骅市。
原审被告霍立英,女,1972年6月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黄骅市。

上诉人张厚利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2011)黄民初字第371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本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审判长 王卫东
审判员 王济长
审判员 付毅

书记员: 杨琨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