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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某与刘某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庞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定州市西城区,。委托诉讼代理人:李伟强,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定州分所律师。被告:刘某,男,汉族,现住定州市。

原告庞某与被告刘某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29日立案。原告庞某于2018年2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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