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周正权,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顾成功、岳玲,上海海彻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胜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
法定代表人:刘雷。
被告:上海胜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
法定代表人:张斌。
上列当事人间因联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12日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被告上海胜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落不明,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封敬球
书记员:周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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