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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崔某某。委托代理人王涛,河北刘文悦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白永华。委托代理人张振杰。原告崔某某与被告白永华为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崔某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640元,减半收取320元,由原告崔某某负担。
审 判 员 商福领
书记员:司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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