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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学生奸杀案再审无罪,冤狱十五年“正义”终现

2024-01-14 李北斗 评论0

2020年1月13日上午,山东高院对15年前的一起中学生奸杀案进行再审宣判。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山东高院宣告撤销原判,当年被判无期徒刑的张志超被改判无罪。

张志超入狱时不满15岁,出狱时已经31岁,整个青春被冤狱所埋葬,四名亲人相继去世,给这起冤案增添了更多痛苦。

2005年1月10日,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女学生冯亭失踪,一个月后,在学校教学楼废弃厕所发现其尸体,被认定为遭到他人强奸致死,张志超成为关注对象。

张志超否认罪行,于2011年首次申诉,但一直遭到拒绝。直到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视频接访系统了解案情,2017年11月16日做出再审决定。再审发现证据不足、矛盾等问题,最终在2020年1月13日宣判张志超无罪。

张志超对无罪的结果感到激动,希望能重新融入社会。在狱中,他学到了法律知识,也表达了对过去的释怀,不再执着于恨意,而是希望放下,重新开始生活。他计划与家人团聚,给亲人扫墓,并学习技术以更早地重新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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