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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派遣公司还是用工单位买单?

2025-04-23 李北斗 评论0

 大家好,欢迎收看《小乔讲法律》!我是你们的老朋友小乔。今天我们来聊一个跟劳动者权益息息相关的案例——田某某与某人才公司、某测绘院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这个案例是2016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之一,涉及劳务派遣中的工伤责任问题。到底是怎么回事?咱们一起来看看!

【案例背景】 故事的主人公是田某某。2011年10月8日,田某某与某人才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派遣)合同书》,被派到某测绘院从事测绘工作,合同期限到2013年10月18日。后来,双方又续签了合同,延长到2015年10月7日。某人才公司还为田某某买了工伤保险,这一点很重要。

2013年9月1日,田某某在野外测绘时不小心受伤了。经过认定,这属于工伤。2014年3月,田某某被鉴定为八级伤残,没有护理依赖。可就在这时,某人才公司在2014年4月24日依据《劳动合同法》解除了与田某某的劳动合同。

田某某觉得自己受伤是工作原因,公司却解除了合同,太不公平了!于是,他在2014年6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某人才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共18万多元,还要求某测绘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来,案件没谈拢,田某某又把官司打到了法院。

工伤赔偿

【争议焦点】 这个案子有两个核心问题: 第一,田某某的工伤保险待遇应该由谁来赔?是劳务派遣单位某人才公司,还是实际用工单位某测绘院? 第二,某测绘院需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是怎么判的呢?让我们来看看!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律上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工伤保险待遇应该由劳务派遣单位来承担。

另外,《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0条明确说: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受伤的,工伤保险责任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但劳务派遣单位可以和用工单位私下约定补偿办法。

所以,在这个案子里,田某某的工伤责任应该由某人才公司承担。某测绘院只是用工单位,不是法律上的用人单位,所以田某某要求测绘院承担连带责任,法院认为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某人才公司向田某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案件审理中,某人才公司已经支付了部分费用,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住院伙食补助费,总共38880.37元。

【法律要点】 这个案例给我们带来了几个重要的启示:

  1. 在劳务派遣中,工伤保险责任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而不是用工单位。劳动者要搞清楚自己的用人单位是谁。

  2. 用工单位不承担工伤保险的连带责任,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可以私下约定补偿办法。

  3.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后,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束语】 好了,今天的案例就讲到这里。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劳动者在劳务派遣中也要擦亮眼睛,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你在工作中遇到类似的问题,记得及时咨询专业人士,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家觉得这个案例怎么样?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看法!如果喜欢《小乔讲法律》,别忘了点赞、订阅、分享哦!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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