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建平
纪君华
宫建成
任秋宇(河北伸正律师事务所)
原告宫建平。
委托代理人纪君华,河北纪君华律师所律师
被告宫建成。
委托代理人任秋宇,河北伸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宫建平与被告宫建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原告宫建平于2015年4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宫建平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款 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宫建平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94元减半收取797元,由原告宫建平负担。
本院认为:原告宫建平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款 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宫建平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94元减半收取797元,由原告宫建平负担。
审判长:贾佳琦
审判员:李晓军
审判员:陈凤华
书记员:栾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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