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季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先霞,江苏柏玉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上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法定代表人:姚霞发,总经理。
被告:江苏上有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
法定代表人:姚霞发,总经理。
被告:张风礼,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
本院在审理原告季某某诉被告上海上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上有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张风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9年6月3日向本院提出申请撤回对被告上海上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上有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依法享有行使和处分自己诉讼权利的自由。现原告向本院提出申请撤回对被告上海上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上有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季某某撤回对被告上海上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上有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起诉。
审判员:张瑞明
书记员:张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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