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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孟某,男,汉族,户籍地安徽省蚌埠市,现住上海市闵行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雷,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某,男,汉族,户籍地江西省。 原告孟某与被告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24日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因本案公告送达,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吴文静
书记员:马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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