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某
安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某某中心支公司
安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范天真
王庆庆(北京尚赢律师事务所)
原告孟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张某某市桥东区。
被告安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某某中心支公司
负责人谢成江,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安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住所地:张某某市高新区纬一路东环岛北侧
活动家代表人程国军,该公司总经理
二
被告
委托代理人范天真,该公司员工。
二
被告
委托代理人王庆庆,北京尚赢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上列原、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被告在庭审答辩中,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被告住所地在张某某市高新区纬一路东环岛北侧、张宣公路西侧临街底商,且此案经张某某市桥东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应当由张某某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或张某某市桥东区人民法院管辖。
审判长:牛洁
书记员:成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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