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孙某某与邱红星、刘电三一审民事调解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孙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天廷,河北有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邱红星,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
被告:刘电三,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
不公开理由:调解。

审判长 钱英
代理审判员 杜建光
人民陪审员 杨胜勇

书记员: 杨建青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