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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某与张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孙某某
韩红梅(河北金冠律师事务所)
张某某

之一
原告孙某某。
法定代理人李志会。
委托代理人韩红梅,河北金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某某。
本院在审理原告孙某某与被告张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孙某某于2017年3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张某某起诉的申请。



审判长:兰铁花

书记员:高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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