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孔庆沄,女,1986年3月7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
委托代理人陈贵芳,河北尚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郎赛,男,1991年5月30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通州区。
被告北京久居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大厂分公司
负责人吴永刚,总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孔庆沄与被告郎赛、北京久居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大厂分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6年12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孔庆沄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长 陈连友 审 判 员 范红达 代理审判员 张海鹏
书记员:王旭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