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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尘埃 评论0
上诉人(原审被告)范彩霞。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大冶市启迪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大冶市保康路1号。法定代表人冯冰清,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陈甲武、程婷,湖北华全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案按撤回上诉处理。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范彩霞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严云峰 审 判 员 曹晓燕 代理审判员 张 莉
书记员:彭娇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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