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球
朱其芳(湖北启方律师事务所)
曹传强(湖北启方律师事务所)
吴某
曹志强(湖北亮节律师事务所)
原告周某球,男,生于1949年12月1日,汉族,浙江省乐清市人。
委托代理人朱其芳,湖北启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曹传强,湖北启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吴某,男,生于1969年10月15日,汉族,宜都市人。
委托代理人曹志强,湖北亮节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周某球诉被告吴某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4年8月29日受理后,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因案情复杂,需将该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的规定,据此,裁定如下:
将原告周某球诉被告吴某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转入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原告周某球诉被告吴某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4年8月29日受理后,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因案情复杂,需将该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的规定,据此,裁定如下:
将原告周某球诉被告吴某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转入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审判长:胡胜
审判员:杨潇
审判员:余红卫
书记员: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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