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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周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杨浦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毅,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开红生,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 原告周某与被告开红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5日立案。 本案审理中,原告周某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参加2019年9月19日的庭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周某撤诉处理。
审判员:钱 娟
书记员: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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