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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与开红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周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杨浦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毅,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开红生,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
  原告周某与被告开红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5日立案。
  本案审理中,原告周某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参加2019年9月19日的庭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周某撤诉处理。

审判员:钱  娟

书记员: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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