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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吕淑清,现住依兰县。委托代理人吴淑秋,现住依兰县。被告赵某某,现住依兰县。委托代理人徐尧,黑龙江明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贠凤英,现住依兰县。
原告吕淑清与被告赵某某、贠凤英身体权纠纷一案,原告于2016年9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贠凤英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贠凤英撤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贠凤英负担。
代理审判员 张晓玉
书记员:李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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