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反诉被告):华某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中文,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蓓,上海市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潘雄,上海市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上海网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瑞英,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佳卿,上海合勤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范晨,上海合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普览迪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瑞英,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佳卿,上海合勤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范晨,上海合勤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反诉被告)华某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诉被告(反诉原告)上海网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上海普览迪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8年5月2日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因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沈慧芬
书记员:邹巧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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