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原告杨某诉被告娄某某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杨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
被告娄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李树满,黑龙江林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某诉被告娄某某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6年3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杨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00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长 杜长林 审 判 员 高明月 代理审判员 李 英

书记员:付丽莹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