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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张铁牛与被告董彬、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张铁牛,男,汉族,1949年6月11日出生,住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
委托代理人李双寅,河北惠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董彬,男,汉族,1984年2月1日出生,住河北省保定市雄县。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
地址:保定市。
负责人高力斌,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亚文,公司员工。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铁牛与被告董彬、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张铁牛于2017年1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起诉,属对其诉讼权利的自行处分,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张铁牛与被告董彬、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059元,由原告张铁牛负担。

审判员  刘山林

书记员:郭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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