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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孙某某诉被告常某遗嘱继承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孙某某,女,汉族,68周岁。委托代理人唐静波,男,汉族,43周岁。系黑龙江惠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被告常某,男,汉族,28周岁。

本院在审理孙某某诉常某遗嘱继承纠纷一案中,原告孙某某于2018年3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孙某某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依照《中���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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