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刘某,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廊坊市安次区。
被告廊坊万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源道薛家营村。
法定代表人马某。
委托代理人孙艳利,河北乾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马某,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廊坊市广阳区。
委托代理人孙艳利,河北乾翔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刘某与被告马某、廊坊万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周翰林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刘某,被告廊坊万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马某、被告马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代理审判员 周翰林
书记员: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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