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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刘某某房兴旺
申请人刘某某。被申请人房兴旺。申请人刘某某欲起诉被申请人房兴旺,为保证日后审理及执行的正常进行,于二○一六年三月十一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查封、扣押被申请人房兴旺驾驶的车牌号为冀A×××××号汽车一辆(保全标的10000元),申请人已向本院提供10000元现金作为担保。
审判长:刘建斌
书记员: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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