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守仁
张炳春(河北铭晖律师事务所)
黄骅市世捷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骅营销服务部
原告:刘守仁,男,1978年6月1日出生,汉族,个体,住河北省黄骅市。
委托代理人:张炳春,河北铭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黄骅市世捷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立斌职务:经理
地址:黄骅市贸易大街与307国道交叉口西200米路北
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骅营销服务部,住所地:河北省黄骅市205国道东石港路北侧
负责人:张庆华职务:经理
原告刘守仁与被告黄骅市世捷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骅营销服务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刘守仁于2014年4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刘守仁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款 、第一百五十四条 第一款 第五项 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刘守仁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刘守仁承担。
本院认为,原告刘守仁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款 、第一百五十四条 第一款 第五项 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刘守仁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刘守仁承担。
审判长:魏云良
书记员:周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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