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刘某某。
委托代理人刘晓军,湖北演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胡某。
被告浙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中心支公司,住所地荆州市沙市区江汉北路电子信息港1栋荆州电信职培中心4楼,组织机构代码:05811206-4。
负责人王斌,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谭海,男,生于1982年8月28日,土家族。
原告刘某某与被告胡某、被告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李勇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刘晓军,被告胡某,被告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中心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谭海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3年6月2日8时40分许,被告胡某驾驶鄂D×××××小客车行驶至318国道1198KM+100M米时,与正在驾驶电动车送报纸的原告刘某某相撞,致使原告刘某某受伤。经枝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胡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刘某某不负责任。
原告受伤后在枝江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2天,2014年经枝江市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刘某某为十级伤残,护理日为120天,后续治疗费9000元。原告提供了枝江市房权证马家店字第××号的房产证;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离退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证明该公司已故退休员工朱阿梅之妻陆春娣,与女儿朱燕玲、女婿刘某某共同生活在枝江市马家店迎宾大道某号某栋某室(即马家店字第××号);楚天报刊发行总公司宜昌发行总站出具证明,证明刘某某从2006月3月31日起一直在该公司从事报刊发行员工作。枝江市马家店街办中桥村出具证明,刘某某母亲崔家翠生育子刘某某、女刘兴东,并证明刘某某居住在枝江市马家店迎宾大道某号某栋某室,系楚天都市报发行员。
被告胡某在被告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附加不计免赔率的保险金额为5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
上述事实,有枝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道路事故认定书,原告刘某某在枝江市人民医院的出院证明、出院记录、医疗费发票、门诊费发票,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离退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楚天报刊发行总公司宜昌发行总站出具的证明,枝江市马家店街办中桥村出具的证明,被告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中心支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单、机动车辆保险单,当事人的陈述等在卷为证。
本院认为,(一)原告刘某某的损失核算:1、住院医疗费,原告实际花费17088.42元,应当认定。2、门诊治疗费781.4元,三方无异议,予以认定。3、后续治疗费9000元,三方无异议,予以认定。4、住院伙食补助费,原告主张住院22天,每天20元,计440元,三方无异议,予以认定。5、误工费,原告说明由于股骨头出现病状,需要治疗,主张时间为定残前一天为314天,按服务业标准每天71元,计22294元,本院予以认定。6、护理费,原告主张120天,每天71元,计8520元,三方无异议,予以认定。7、残疾赔偿金,原告提供了枝江市房权证马家店字第××号的房产证、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离退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本院认为,原告刘某某居住、生活、工作均在城镇,其伤残标准应当按照城镇计算,为22906元/年×20年×10﹪=45812元。另外被扶养人崔家翠(原告之母)生活费,原告主张4396元(14年×6280/年÷2×10﹪),三方无异议,予以认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计算到残疾赔偿金中,故本项总额为50208元。8、交通费300元,三方无异议,予以认定。9、精神损害抚慰金,由于十级伤残,原告无责,本院酌情认定为2500元。10、法医鉴定费1500元。(二)赔偿方式及理由。由于被告胡某在被告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不计免赔率的保险金额为50万元的商业险,故上述原告损失的第1至9项为被告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中心支公司赔偿范围,第10项法医鉴定费1500元由被告胡某赔偿。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刘某某111131.82元,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汇入本院帐户上;
二、被告胡某赔偿原告刘某某1500元,由于被告胡某垫付18363.42元,原告刘某某应当在前述赔偿款中支付给被告胡某16863.42元;
三、驳回原告刘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8元由被告胡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李 勇
书记员:李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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