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冯某与王某婚姻家庭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冯某,农民。
委托代理人翟立龙,河北昭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某,农民。

本院在审理原告冯某诉被告王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原告冯某于2016年5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冯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冯某负担。

审 判 长  杜安龙 人民陪审员  郭志英 人民陪审员  武连朋

书记员:崔莹莹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