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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检察机关依法对石元辉涉嫌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4-04-21 admin 评论0

2024-04-22中国检察网网站讯:

    新疆天宇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石元辉(正处级)涉嫌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二师分院指定,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库尔勒垦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库尔勒垦区人民检察院已向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石元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石元辉,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石元辉利用担任农二师二十四团党委常委、副团长,新疆天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新疆天宇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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