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保定市保北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保定市长城北大街2353号。
法定代表人高金长,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素珍,河北辅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秦曦,系保定市保北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法务部职工。
被告保定九天医药有限公司曲阳分公司,住所地,曲阳县恒州镇大赵邱村下河沟。
本院于2016年11月18日作出的(2016)冀0606初4143号财产保全的裁定,现双方当事人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解除对被告保定九天医药有限公司曲阳分公司的存款人民币310000元整的冻结。
二、解除孙武利名下冀F×××××宝马牌轿车的查封。
值的财产。
审判长 刘爱宏
审判员 孔巧娜
人民审判员 吴星远
书记员: 全艳佳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