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反诉被告):侯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咸阳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桑成露,上海先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新宇,上海先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沈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徐汇区。
被告(反诉原告):周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宝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金国华,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叶文慧,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反诉原告)侯某某与被告(反诉被告)沈某、周某某其他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金梨贞
书记员:王 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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