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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某与蒋智某、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侯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倍歆,上海市铭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蒋智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被告:陈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上列两被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汤茹珺,北京市中银(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受理原告侯某诉被告蒋智某、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原告侯某诉被告蒋智某、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韩  伶

书记员:杨兆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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