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任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伊建新,上海必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姚毅,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
被告: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静安区。
被告: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任某某与被告姚毅、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任某某因保险公司起诉错误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任某某撤回起诉。
审判员:张 瑾
书记员:陈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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