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任某某与上海红楼快递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任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茂成,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红楼快递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
  法定代表人:谢志昂,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建坤,男。
  原告任某某与被告上海红楼快递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案情复杂,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审判员:张  莉

书记员:顾国华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