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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强诉中国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中心支公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付强
刘琴(湖北楚韵律师事务所)
中国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中心支公司

原告付强。
委托代理人刘琴,湖北楚韵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被告中国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安心桥路14-22号。
负责人付荆陵。
原告付强诉被告中国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中心支公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付强于2014年11月17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付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款  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付强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087.5元,由原告付强负担。

本院认为,原告付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款  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付强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087.5元,由原告付强负担。

审判长:黄玉成

书记员:荣晓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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