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18—122号广东音像城3楼。
法定代表人郭岳洲,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邱启雄,湖北高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胡育兰,湖北高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通信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办事处。
代表人王国旗,经理。
委托代理人贺彰好,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徐巧,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住所地: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张召平,局长。
委托代理人赵国强,该局职员。
委托代理人贺彰好,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
查明:影片《生死拳》系由影视点制作有限公司、一百年电影有限公司和金牌娱乐事业有限公司联合投资拍摄出品,共同享有著作权。2006年9月20日,一百年电影有限公司和金牌娱乐事业有限公司授权影视点制作有限公司代表所有的投资方就影片《生死拳》在中国内地的信息网络、音像版权发行等事宜签署版权转让、许可等相关合约。同年9月22日,影视点制作有限公司将影片《生死拳》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音像制品版权授予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凯公司),《授权书》载明:授权性质为独家授权,授权范围为中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授权期限4年(2006年9月22日至2010年9月21日)。2008年5月28日,武汉市江汉公证处应中凯公司的申请,在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办事处五七大道一用户处对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通信公司(以下简称通信公司)通过其开办的江汉油田信息网向公众提供《生死拳》等电影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情况进行证据保全公证,同年6月30日制作了(2008)鄂江汉证字第1905号公证书。该公证书载明:点击桌面InternetExplorer图标,运行浏览器,打开其网页后……点击“查询”,其备案公共信息查询显示结果为“主办单位通信公司备案/许可证号鄂ICP备08003421号,网站名称江汉油田信息网……”等相关信息;点击其子栏目“江汉影院”,在其“节目搜索”栏中输入“生死拳”点击“开始搜索”,再在搜索结果中点击“生死拳”,页面显示《生死拳》节目简介,点击页尾“观看”,即在线播映《生死拳》。将其片首、片中、片尾各选播1—4分钟,均可正常播映。
另查明,通信公司系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以下简称石油管理局)开办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江汉油田信息网站系该公司设立的非营利性局域网站,服务对象主要是石油管理局内部用户,外网用户不能访问。通信公司通过其网站向一定范围的公众提供影片《生死拳》的在线播放服务未取得中凯公司的授权。
中凯公司于2008年8月22日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在其网站主页及《法制日报》上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23万元。、
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经本院主持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通信公司停止侵权;
二、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通信公司赔偿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万元,于2008年12月30日前履行完毕;
三、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四、案件受理费4750元,减半收取2375元,由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187.5元,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通信公司负担1187.5元。
上述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经本院于2008年12月19日审查确认,已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在该笔录上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事人请求,本院制作此调解书。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审判长 肖淑云
审判员 肖志祥
审判员 苏哲
书记员: 黄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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