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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海上、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0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36层。
法定代表人刘京生,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陈柚牧,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郑梁,工作单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502号2号楼209室。
法定代表人曹伟忠,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郭敏辉,上海市浩英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徐捷,上海市浩英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465号国立大厦7、8楼,1楼C座。
负责人万忠明,该分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柚牧,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雨佳,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保险)为与被上诉人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机公司)、原审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大地保险上海分公司)海上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海事法院(2007)沪海法商初字第71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2009年1月15日,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09年9月11日、2010年3月17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港机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徐捷、郭敏辉;大地保险的委托代理人陈柚牧、郑梁以及大地保险上海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陈柚牧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经审查认为,基于现有证据,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可予确认。
本院认为:本案系海上保险合同纠纷,主要争议焦点包括:涉案保险合同主体的认定,即保险人系大地保险还是大地保险上海分公司;涉案事故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赔偿责任范围;涉案损失的赔偿范围。
一、关于涉案保险合同主体的认定。根据港机公司与大地保险订立的一揽子保险协议,保单的内容并入协议,保单约定与协议约定冲突的以协议为准,故港机公司与大地保险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的预约保险合同系被保险人在一定期间分批装运或者接收货物而与保险人订立,应当由保险人签发预约保险单加以确认,而涉案一揽子保险协议不仅仅包括货运内容,且约定保单的内容并入协议,保单约定与协议约定冲突的以协议为准,保险人也未签发预约保险单加以确认,故涉案一揽子保险协议不符合预约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涉案一揽子保险协议明确约定了保险单的签发及保费的缴纳与否均不影响协议的成立等内容,故大地保险上海分公司签发保险单等事实行为并不影响大地保险在本案中作为保险人的法律地位。
二、关于涉案事故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赔偿责任范围。按《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六条的表述,综合险的保险责任范围,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碰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以及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等。现有证据表明涉案货损发生的原因系用于绑扎、系固、支撑的构件失去安全固定货物功能之后,涉案货物翻落入海所致。货物在翻落入海的过程中,必然与船舷等部位发生碰撞,但该碰撞系货物失去重心后的牵连结果,而非致货物翻落入海的直接原因。大地保险关于涉案事故中的损失与碰撞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的上诉理由,符合客观事实,本院予以采纳。关于用于涉案货物绑扎、系固、支撑的构件是否属于包装,本院认为,对于超大件货物的运输而言,其本身的形态所决定其难以装备一般货物的包装,故用于绑扎、系固、支撑超大件货物的构件及相关措施,客观上起到了包装的作用,其目的也是为了最终安全地运送货物,符合包装的法律特征。因此,本案中用于绑扎、系固、支撑涉案货物的构件破损可以认定为包装破裂,涉案事故损失属于大地保险的保险赔偿责任范围。此外,涉案货物出运前,大地保险、大地保险上海分公司未到现场查勘或发表反对意见,根据涉案一揽子保险协议中的约定,可视为大地保险对载运工具和实际装载情况的安全性予以认可并放弃抗辩权。
三、关于涉案损失的赔偿范围问题。大地保险主张扫测费、打捞费不属于涉案保单的赔偿范围。本院认为,大地保险始终未接受保险标的委付请求,上述费用系港机公司为履行海事行政部门的强制命令,打捞沉海物,以避免沉海物可能与航行经过通航密集区的船舶发生碰撞造成更大损失而发生的费用,且打捞起的龙门吊吊臂具有一定残值,故上述费用属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出的费用,应由保险人赔偿。大地保险还主张扫测费、打捞费不合理,但未能举证证明,故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大地保险关于涉案货损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事故,其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难以支持。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五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审判长 陈子龙
代理审判员 周?
代理审判员 黄海

书记员: 罗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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