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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铁力市红叶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黄淑芳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上诉人(原审原告):铁力市红叶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平,职务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天书,黑龙江龙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黄淑芳,女,1962年9月12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铁力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方芳,黑龙江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铁力市红叶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叶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黄淑芳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法院(2017)黑0781民初17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5月16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红叶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天书,被上诉人黄淑芳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方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红叶公司的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事实和理由:上诉人符合用工主体资格,被上诉人在上诉人处工作期间接受上诉人的管理,被上诉人所提供的劳动属于上诉人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一审判决认定2012年3月至2016年3月期间,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不存在劳动关系错误。
黄淑芳辩称,2012年3月至2016年3月期间,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不存在劳动关系认定准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红叶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要求确认红叶公司与黄淑芳之间属于劳动关系。事实和理由:2010年8月起,黄淑芳在红叶公司处工作。2016年3月11日下午,黄淑芳擅自使用切割机期间,违规绕至切割机后侧,用脚踢切割机齿轮,左足被卷入机器受伤。黄淑芳在治疗期间,红叶公司垫付了医疗费。2016年9月5日,黄淑芳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将红叶公司起诉至铁力市人民法院。红叶公司认为与黄淑芳之间属于劳动关系,红叶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向铁力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出确认劳动关系申请,铁力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经过审查于2017年1月19日作出铁劳人仲不字(2017)第4号不予受理通知书,该通知书以红叶公司提交的申请主体不适格为由,不予受理。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10年8月至2016年3月期间,黄淑芳在红叶公司工作并领取工资,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16年3月11日,黄淑芳在工作期间左足被卷入切割机后受伤。2012年3月黄淑芳退休,退休单位是铁力市火柴厂,并领取退休金。2017年1月19日,红叶公司向铁力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出确认劳动关系申请,铁力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经过审查认为申请主体不适格,并于当日作出铁劳人仲不字(2017)第4号不予受理通知书。一审法院认为,劳动关系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个人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本院认为,2010年8月至2012年2月期间,黄淑芳与红叶公司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黄淑芳接受公司的管理,领取报酬,应当认定黄淑芳与红叶公司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2012年3月至2016年3月期间,黄淑芳虽然在公司工作,接受公司的管理,领取报酬,但因黄淑芳已经退休,并领取退休金,故黄淑芳与红叶公司形成了劳务关系。判决:一、2010年8月至2012年2月期间黄淑芳与铁力市红叶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二、2012年3月至2016年3月期间黄淑芳与铁力市红叶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
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经本院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事实一致,对一审认定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本案中,黄淑芳于2012年3月退休并领取退休金,自其退休之日起至其2016年3月受伤后,黄淑芳与红叶公司之间形成劳务关系,红叶公司主张该段时间双方为劳动关系无法律依据,该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红叶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铁力市红叶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韩玉红 审判员  张紫微 审判员  郭良富

书记员:肖尊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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