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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望某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量成制盖有限公司相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上海望某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区。
  法定代表人:许翔,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晓骏,上海诚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量成制盖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区。
  法定代表人:殷龙海,董事长。
  本院在审理上列当事人间相邻关系纠纷一案,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之撤诉申请,并未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望某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免于收取。
  

审判员:袁奇钧

书记员:徐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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