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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四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丁某某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上海四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
  法定代表人:HAOYUXU,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付文波,上海以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丁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现住上海市长宁区。
  原告上海四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键公司)与被告丁某某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四键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付文波、被告丁某某到庭参加诉讼。诉讼中,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本院院长批准,本案依法延长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四键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不支付丁某某2018年3月1日至4月16日工资15,327.58元;2.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1,500元。事实和理由:四键公司同意支付丁某某2018年3月1日至4月16日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但对仲裁委员会裁决的金额有异议。双方劳动合同约定丁某某每月工资为10,000元,扣除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及个人所得税后,实发9,204.68元。仲裁委员会按照每月工资10,500元的标准计算2018年3月1日至4月16日工资及赔偿金系对法律理解和适用有误,应予以纠正,应按照每月9,204.68元的标准计算2018年3月1日至4月16日工资及赔偿金。
  丁某某辩称,其于2016年11月7日入职四键公司,每月应发工资10,000元,2017年4月起每月工资增长为10,500元。仲裁委员会按照每月10,500元的标准计算2018年3月1日至4月16日工资及赔偿金,并无不当,请求驳回四键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院认定事实如下:2016年11月6日,丁某某与四键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16年11月7日至2019年11月6日,丁某某在市场运营部门担任数据分析师岗位工作,每月应付工资总额10,000元,双方还就其他事项做了约定。2017年4月起,丁某某每月工资调整为10,500元。
  2018年4月16日,四键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内容为:“丁某某……于2016年11月7日进入我公司担任数据分析师职务,表现一贯良好,现因公司清算注销,自2018年4月16日起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丁某某正常工作至2018年4月16日,工资结算至2018年2月。四键公司为丁某某缴纳社会保险费至2018年5月,住房公积金至2018年4月,其中2018年3月至4月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合计1,471.30元。
  2018年6月19日,丁某某向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四键公司支付:1.2018年3月1日至4月16日工资15,327.59元;2.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1,500元。2018年7月18日,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1.四键公司于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丁某某2018年3月1日至4月16日工资15,327.59元;2.四键公司于上述期限内支付丁某某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1,500元。四键公司不服该裁决,向本院提起诉讼。
  以上事实,除有当事人陈述外,另有劳动合同、交通银行个人客户交易清单、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单、《离职证明》等证据证明,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2017年4月起,丁某某每月工资为10,500元,故四键公司应按照该标准支付丁某某2018年3月1日至4月16日工资。因四键公司已为丁某某缴纳2018年3月至4月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故应在该两月工资中扣除相应的个人承担部分。经本院核算,四键公司应支付丁某某2018年3月1日至4月16日工资14,528.70元。
  根据已查明的事实,丁某某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10,500元,故四键公司应按此标准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金额为31,500元。四键公司主张按扣除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及个人所得税后再计算赔偿金,缺乏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上海四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丁某某2018年3月1日至4月16日工资14,528.70元;
  二、上海四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丁某某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1,5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计5元,免予收取。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蒋凤莲

书记员:陈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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