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会龙湖水岸休闲农庄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法定代表人:储军祥,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陆海平,上海华勤基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茅伟民,男,1979年6月18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原告上海会龙湖水岸休闲农庄有限公司与被告茅伟民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2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无法直接向被告茅伟民送达诉讼文书材料,需公告送达,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戚慧英
书记员:陆 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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