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云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
法定代表人:林涛,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莉,上海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於莉蔚,上海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西冷服装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宝山区。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
被告:王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宝山区。
被告:葛萍,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宝山区。
被告:卢根祥,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徐汇区。
原告上海云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西冷服装贸易有限公司、王某某、葛萍、卢根祥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5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平独任审判。审理中,发现本案不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王 平
书记员:蒋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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