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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尘埃 评论0
万某曹某张发忠(湖北夷洋律师事务所)
原告:万某。被告:曹某。委托代理人:张发忠,湖北夷洋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授权代理。原告万某与被告曹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3月2日立案受理后,被告曹某于2016年3月21日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对原告万某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存款人民币30000元予以冻结,并向本院提供了现金人民币3000元作为担保。
审判长:艾贻学
书记员:邬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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