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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黑龙江省龙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黑龙江省龙江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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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郑某某危险驾驶案)_黑龙江省龙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郑某某危险驾驶案)_黑龙江省龙江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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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宁某某危险驾驶案)_黑龙江省龙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宁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宁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龙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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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宫某某危险驾驶案)_黑龙江省龙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宫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宫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龙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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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于某某危险驾驶案)_黑龙江省龙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龙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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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黑龙江省龙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龙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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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黑龙江省龙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龙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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