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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肖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_泰来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肖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_泰来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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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_泰来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_泰来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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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_泰来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_泰来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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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非法占用东用地案)_黑龙江省拜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非法占用东用地案)_黑龙江省拜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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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_泰来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_泰来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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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贲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_拜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贲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认罪认罚、坦白、大部分林地已还林、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贲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拜泉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15日 本不起诉决定书所依据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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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袁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_泰来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袁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行为,因犯罪情节微轻,且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袁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泰来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2日  本不起诉决定书所依据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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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甲非法占用农用地案)_富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甲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不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甲不起诉。         富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9日 本不起诉决定书依据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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