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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邓某某滥伐林木案)_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2024-10-07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邓某某滥伐林木案)_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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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崔某甲滥伐林木案)_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崔某甲滥伐林木案)_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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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伍某某滥伐林木案)_普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伍某某滥伐林木案)_普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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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董某某滥伐林木案)_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董某某滥伐林木案)_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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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代某某滥伐林木案)_普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代某某滥伐林木案)_普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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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滥伐林木案)_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滥伐林木案)_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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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滥伐林木案)_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滥伐林木案)_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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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滥伐林木案)_望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滥伐林木案)_望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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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吴某甲滥伐林木案)_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甲滥伐林木案)_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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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查某某滥伐林木案)_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查某某滥伐林木案)_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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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吴某丙滥伐林木案)_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丙滥伐林木案)_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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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贵州**有限责任公司兴义**局滥伐林木案)_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贵州**有限责任公司兴义**局滥伐林木案)_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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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姚某某滥伐林木案)_望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姚某某滥伐林木案)_望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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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代某某滥伐林木案)_普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代某某滥伐林木案)_普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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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杜某某滥伐林木案)_普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杜某某滥伐林木案)_普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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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滥伐林木案)_普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如下从轻或者减轻情节:自首;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已进行补植覆绿,有悔罪表现;主观恶性不大,系初犯、偶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普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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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滥伐林木案)_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李某某违法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的,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到案以后对涉案的事实供认不讳,系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综合本案的事实、证据,本院认为,李某某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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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韦小红)(公开版)_望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韦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鉴于韦某甲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主观危害性不大,并且栽种油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韦某甲不起诉。 扣押油锯发还韦某甲。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望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望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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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官某甲滥伐林木案)_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官某甲违法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的,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主动到案,到案以后对涉案的事实供认不讳,系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综合本案的事实、证据,本院认为,官某甲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官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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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滥伐林木案)_望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王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鉴于其认罪认罚,具有自首情节,未造成严重后果,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望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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