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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与湖北奥莱斯轮胎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刘某某与湖北奥莱斯轮胎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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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东方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方增加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东方建筑公司已按每月8000元的工资标准向方增加支付了两个月的工资报酬,该标准符合被派遣至新疆等偏远省份从事泥工人员工资报酬的行情,且本院作出的(2015)鄂黄石终民一终字第00025号生效民事判决书对方增加月工资8000元的事实已予认定,在无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况下,应当认定方增加在东方建筑公司工作期间月工资8000元。在劳动者工资标准明确的情况下,东方建筑公司主张按建筑业平均工资标准确定方增加的月平均工资于法无据。此外,方增加的伤情为趾骨骨折,参照《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故原审判决按3个月标准确定方增加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并无不当。综上,东方建筑公司的上诉请求均不能成立,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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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燎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石某某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因石某某对燎原生态公司提供的证据没有异议,认可该事实,故本院予以采信。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上诉人大冶市燎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燎原生态公司)因与石某某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大冶市人民法院(2017)鄂0281民初144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材料进行了阅卷,并调查和询问当事人,不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结合诉辩双方的观点,归纳本案二审期间的争议焦点为:1、停工留薪期的认定问题;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标准;3、护理费的问题。一、关于停工留薪期的认定问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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